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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道研中心:虚假宣传自动驾驶或面临2年以下刑期

易车讯 日前,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官方公众号“交通言究社”发表《智慧领航,安全护航--智能网联汽车辅助驾驶功能使用须谨慎》一文,其中提到:因驾驶人错误使用辅助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关注讨论。究其原因,部分驾驶人对辅助驾驶的认知不到位,误以为 “辅助驾驶=自动驾驶”,开启辅助驾驶功能后做出玩手机、睡觉、聊天、吃东西等危险行为,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也对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官方表示,车辆辅助驾驶功能虽然可以降低驾驶人在复杂路况下的认知负荷与操作压力,但仍应清楚认知,当前国内主流量产车辆所搭载的辅助驾驶系统尚处于0-2级,属于“人机共驾”的辅助驾驶范畴。如果驾驶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脱手脱眼”,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及刑事追责三重法律风险。因此,即使车辆开启了辅助驾驶功能,驾驶人也要全程保持驾驶位值守,实时监控路况。

关于车企误导宣传的相关法律责任,官方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若车企通过广告或宣传材料虚构、夸大辅助驾驶功能(如将2级辅助驾驶描述为 “自动驾驶”),误导消费者购买,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虚假宣传行为处以广告费用5-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若虚假宣传造成严重后果(如引发交通事故致人伤亡),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可对责任人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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