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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征求《汽车数据安全要求》等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

易车讯 10月20日,工信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汽车数据安全要求》等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据了解,该标准建议2028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新国标设定了最长48个月(4 年)的宽限期。

在《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第四章节一般要求相比原标准(20219 版)新增明确规定,除了发光徽标功能外,灯具的各功能都不能显示文字。此外,为避免不同颜色灯具混光风险,规定转向灯不应与制动灯和后雾灯混合,倒车灯不应与制动灯和后雾灯混合。值得一提的是,在光色要求中,增加了ADS标志灯专用的蓝绿色光色要求。

同时,新国标还强调可变光强的信号灯,在调节光强时需灯具整体进行亮度调节,不能通过开关部分光源实现。新国标还增加了禁止使用语音和手势控制灯具的规定。禁止通过手势,对新国标 3.3.1 至 3.3.20 定义的灯具进行操作控制。禁止通过语音对新国标 3.3.1至 3.3.20定义的灯具进行关闭操作。使用语音开启的灯具,车辆应提供指示,明确手动开关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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