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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鹏两会建议:加快推动从L2跨越到L4

易车讯 3月4日,小鹏汽车董事长兼CEO何小鹏公布了两会提案。此次提案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发展的关键领域,提交了《关于加快推动自动驾驶技术从 L2 跨越到 L4, 完善法规与管理政策的建议》、《关于鼓励加速 "端侧本地大脑" 高阶智能人形机器人研发和商用的建议》、《关于优化低空空域管理与飞行汽车产业税收政策的建议》。

"十五五" 规划建议已明确提出培育新质生产力、前瞻布局未来产业。低空经济、自动驾驶、具身智能被置于国家战略视野之中。在何小鹏看来,2026 年不仅是技术持续突破的一年,更是制度供给与产业规模化之间需要实现 "对齐" 的关键节点。何小鹏希望,科创成果能够真正走出实验室,在城市上空、道路之上和家庭场景中,成为触手可及的现实。

1、关于加快推动自动驾驶技术从L2跨越到L4完善法规与管理政策的建议

自动驾驶产业是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赛道。随着大模型与高算力的深度应用,自动驾驶技术正从软件定义的功能时代,加速迈向 AI 驱动的智能时代。同时,联合国和美国针对 L3 级以上自动驾驶的法规和量产部署法案加速落地。我国在发展组合辅助驾驶 (L2 级) 应用领域具有先发优势,并已在有序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建议推动政策与法规体系实现从 L2 向 L4 的跨越,促进技术快速迭代与规模化商用,将我国在 L2 领域的积累优势转化为 L4 自动驾驶时代的竞争胜势。

建议

1. 推动自动驾驶政策从 L2 级向 L4 级跨越,简化 L3 中间环节,在保持 L2 级安全监管基础上,推动政策与法规体系实现从 L2 向 L4 的跨越,"聚焦两端、简化中间", 为技术创新和商业探索释放更大政策空间。

2. 明确 L4 级自动驾驶车辆注册与通行管理体系,逐步推动 L4 车辆在全国范围内合规上路,并加速推动 L4 级自动驾驶在更多区域、更复杂场景的商业化落地,鼓励地方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

3. 开展交通法规适用性评估,针对自动驾驶系统的行为特性,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优化相关规则,推动形成 "人类驾驶" 与 "机器驾驶" 分类适用的交通行为规范。

4. 赋予特定场景下 L4 级无人驾驶 C 端应用的地方试点管理权,允许部分基础条件成熟的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率先开展例如夜间无人驾驶充电和洗车、停车场无人泊车取车等低风险场景的面向终端用户 (toC) 的应用试点,逐步形

2、关于鼓励加速 "端侧本地大脑"高阶智能人形机器人研发和商用的建议

"十五五" 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推动具身智能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国家战略层面政策框架已初步构建。人形机器人作为人工智能的物理载体与具身智能的核心形态,正处于与十余年前新能源汽车产业相似的爆发前夜,即将迎来从技术验证迈向规模化商用的关键战略窗口期。我国当前大部分人形机器人属于软件规则控制的类型,并在运动控制系统层面展现出强大的能力,而在 "大脑"(自主思考与决策) 与 "小脑"(运动控制) 的协同体系、更多场景任务泛化能力、商业化落地前景方面尚未形成行业优势,在本地部署自主感知、决策、执行能力,具备泛化能力,由物理世界大模型驱动的高阶智能人形机器人,更有利于真正推广到工业、商业乃至家庭等场景,拥有更广泛的商业化价值。

建议

1. 推进高阶智能人形机器人端侧 "大脑" 技术突破与商业化落地,在涉及端侧大模型的架构研发与训练、数据的采集与合成、以及算力相关的研发投入巨大,建议出台针对性的研发鼓励政策,例如设立国家级专项研发基金、强化全链条税收政策梳理等,对高阶智能人形机器人的研发,给予支持与引导,推动大模型在人形机器人本地的部署,加速技术突破与商业化落地。

2. 加快构建人形机器人智能化标准体系,参照汽车行业自动驾驶分级标准,建立人形机器人智能化标准、技术规范及配套要求,并明确算力、数据、应用场景与训练强度等核心指标,为技术研发、产业落地与行业监管提供统一依据。

3、关于优化低空空域管理与飞行汽车产业税收政策的建议

"十五五" 规划建议首次将低空经济明确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定位为培育壮大的新兴支柱产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飞行汽车作为低空经济与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深度融合的战略性新兴产品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当前我国飞行汽车产业已进入技术研发加速、场景试点落地、产业化前期攻坚的关键阶段。然而,空域审批管理权限过度集中,基层与市场主体缺乏空域自主调配空间,跨部门协同机制尚未健全,同时,飞行汽车税收归类尚未形成明确标准,产业发展面临税收政策不确定性,制约飞行汽车产业规模化发展与低空经济发展潜力的全面释放。

3、关于优化低空空域管理与飞行汽车产业税收政策的建议

"十五五" 规划建议首次将低空经济明确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定位为培育壮大的新兴支柱产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飞行汽车作为低空经济与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深度融合的战略性新兴产品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当前我国飞行汽车产业已进入技术研发加速、场景试点落地、产业化前期攻坚的关键阶段。然而,空域审批管理权限过度集中,基层与市场主体缺乏空域自主调配空间,跨部门协同机制尚未健全,同时,飞行汽车税收归类尚未形成明确标准,产业发展面临税收政策不确定性,制约飞行汽车产业规模化发展与低空经济发展潜力的全面释放。

建议

1. 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权限下放,建立军地民 "三位一体" 协同管理机制;选取低空经济产业基础成熟、空域资源禀赋优良、配套设施相对完善的区域,开展低空空域精细化管理试点,并适当下放空域管理权限到副省级或以上地方政府,充分调动地方政府推动低空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2. 基于飞行汽车核心属性与功能定位,明确将符合适航标准的飞行汽车的税收归类,并实施阶段性税收减免扶持政策,降低企业研发、生产与市场推广成本,激发市场消费需求。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优化税收优惠力度与实施期限,实现政策扶持与市场化运营平稳衔接,推动产业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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