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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市年度撕逼收官之作 深圳限牌深度报道

2014年12月29日下午,休年假中的笔者慵懒地在午后阳光里刷着微信,突然间就被满屏的深圳限牌消息刷屏了。社交媒体上,有关深圳限牌的各种信息炸开了锅。而这场突如其来的限牌,在深圳汽车经销商和消费者、政府之间上演了一场“撕逼”大战,其激烈程度堪称空前。

限牌,就这么突然而至,一如两年半前的广州限牌,而此时距笔者拿到牌刚刚过去两个月。特区的任性,小编读不懂,遂在劫后余生般的欣喜之余将经销商和网友的心声表露。同是可怜限牌城,且就相互依存在这寒冬取取暖吧。

市长,说好的不限牌,咋又闪电般实施呢?

今年5月份“交警”在微博上还特意转发了一条“举报造谣”的帖子,如今,这“造谣”却成了事实。这其中的扑朔迷离不是我们普通老百姓能参透的,还是来看看官方的解释吧。

官方回应称:“客观上说,对小汽车进行增量调控是一项高度敏感的举措,涉及广、影响大,若提前向社会公开,极可能引发小集中抢购,既造成车辆剧增、增加交 通拥堵,又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使限购政策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因此,为有效减缓小增长速度,遏制交通恶化,经过借鉴其他城市的利弊得失,并慎重研 究,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同意,采取迅速实施增量调控的措施,尽量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看来政府相关部门还是很细心的,会吸取北京的“教训”,所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的不留余地的给限了。给人断了念想后,该干嘛干嘛去吧。

市ZF公布的公告来看,执行限购限行政策的原因大致有三:交通拥堵、大气污染、车位不足。不过对于公告上发布的“截至2014年12月20日,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314万辆,近5年年均增长率约16%。”这一观点笔者持保留态度。要知道,限牌后,大部分新购车车主选择了上牌,这也是导致机动车保有量过多的原因之一,但是它们并不是全都在市区行驶。

既然生米突然爆成了熟饭,那接下来,我们来详细解读下的治堵政策究竟是怎样的吧。

2014年12月29日18时,深圳突然宣布实行汽车限购政策,有效期暂定5年。每年暂定指标10万个,按月分配。其中,2万个指标只针对电动小汽车,采取摇号;8万个普通小汽车指标,采取50%摇号50%竞价的方式分配。

深圳2013年,新增约37万辆,增速达16.5%;2014年新增约55万辆,增20.9 %。2015年全年购车指标仅有10万个,看看上两年的需求就知道摇号和竞价的激烈程度了,想想也是醉了。

那么汽车限牌究竟是怎么实施的呢,今后该怎样获取指标。

问:哪些“小”在限牌范围内?

答:据 《通告》所称小,是指国家机动车类型分类规定所列小型、微型载客。小型载客是指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的载客,但不 包括微型载客。微型载客是指小于等于3500mm且发动机气缸排量小于等于 1000 mL 的载客。大型、中型载客、各类载货以及其它类型机动车不在调控之列。换句话说,就是我们在4S店购买到的普通小轿车大部分都在限牌范围内。

问:实行增量调控管理“小”的方式是怎样的?

答:增量调控管理指标通过"无偿+有偿竞价"方式取得,这和广州的管理方式一样。

问:单位和个人用车是否都需要申请配置指标?

答:据《通告》公布,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其它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都是需要取得市小配置指标才可以办理上牌事宜。

问:购车增量指标额度及配置比例是怎样的?

答:《通告》规定限牌政策实行后,暂定每年的总指标量为10万辆,其中2万个针对电动小;其余8万个为普通小,采取50%,50%竞价的方式分配指标。换句话说,每月只有最多8,333辆新增小能获得上牌资格。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和竞拍?

答:政府将于近期公布细则

目前市政府还没有宣布参加和竞拍的个人需要哪些条件,不过以的经验来看,大概也就是要求本地户口或者在本地连续缴纳社保多少年以上等等之 类的硬性规定,具体的标准还有待后期限牌执行细则出台后确定。但可以明确的是,单位和个人用车都需要配置指标。

以下两种情形可直接办理小指标证明文件

1、2014年12月29日18时前,单位和个人已经与销售经营单位(含二手车销售经营单位)签订车辆销售合同(买卖合同)并交付定金的可向市公证机构公证取得公证证明后可直接上牌。

2、或是与销售经营单位签订了车辆销售合同(含买卖合同)并取得车辆销售统一发票(含销售统一发票)的亦可以取得公证后直接上牌。

公证期限是明年1月11日18时前完成

单位、个人、二手小交易市场经销商按照本通告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进行公证的,应当于2015年1月11日18时前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机构星期 六、星期日正常上班)。公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应于2015年1月26日18时前出具公证证明,并将公证认定的车辆登记表及电子文档分别转至市公安交 警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经贸信息部门保存备查。

公正条件、程序、提交材料等事项需要到12月31日公布方知。另外,这次办理公证是免费的。

暂停办理车辆登记,新车主上牌抓紧时间啦。

自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市停办小注册,转移及转入的变更登记,暂停期限不超过25天。因此地区的新车主,上不了牌不要纠结,赶紧转移至佛山东莞、清远、惠州等不限购城市去上牌吧。下一个热门,我猜或许就是了。

问:购买存量是否需要

答:可以购买备案了的存量,无需!不过这些一夜间成了抢手货,坐地起价是正常的事。具体可参照的存量就知道了。

原车主重新购车同样要或者竞价

《通知》规定,存量二手小进行交易的,原车主重新购置小、小过户、非本市小转入本市的,须按规定取得本市小指标证明文件。因此,原车主是最悲剧的。


治堵双管齐下,限行政策同步实行(比广州的治堵更严厉)。

和限牌同步推出的还有限行,今天下午,深 圳交警公布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早晚高峰期间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须按规定路线和区域行驶的通告》。早晚高峰期间,除前往深圳各口岸的 外地客车外,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其他道路,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7:00-9:00,17:30-19:30)禁止非深圳市 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通行。

市限行范围和时间

限行政策规定,早晚高峰期间,除前往各口岸的外地客车外,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其他道路,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7:00-9:00,17:30-19:30)禁止非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通行。

外地车第一次违反禁行规定可免罚

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自通告生效之日起第一次在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违法行为人可以免除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给予警告,免予罚款处罚。

哪些车辆进入市区不受限行?

下列非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2、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3、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深圳式限购带来的猜想

作为国内的一线城市,它的突然限购与实行限购的方式给国内很多,特别是省会的决策者有着一定的示范效益。2015年,当国内的大,在不断扩容带来交通压力快速增大的情况下,或许有更多的加入限购的行列。

还有,笔者在微信的朋友圈内看到不少的厂家人员正在连夜开会商量政策,在很多厂家看来是全国少数对车辆消化比较大的,一直以来众多厂家把作为一个车型投放“试水”,因为这个年轻、有活力、敢于尝试新事物的,只要该车型能够在卖的好,那在全国的销售状况都不会太差。如今限购了,政府强制的束缚市场的购买力,众多厂家今晚会很伤心,2015年的元旦与春节会过的很“虐心”。

再有,12月30日的汽车的股票价格估计会很难看,买了这些股票的朋友,该跑就要跑了。

更多限购给行业带来的影响

2014年底最近行业闹得最凶的就是厂家与经销商的关系,宝马主动索要60亿销售返点,奥迪奔驰厂家主动下放汽车经销商返点,一汽丰田后知后觉,利用某协会结构找厂家要返点。可以说在目前经济下行,厂家压量,背量的情况下,的限购行为释放的信号是给这个行业雪上加霜。

2014年,中国汽车产销量估计维持在1800万辆左右,2015年的销售量呢?估计没有人再敢做乐观的预计,只能想办法在1800万辆的固定蛋糕中增加自己的份额,说白了就是要挤压同行的销量。根据广州自限购以来的经验,只能说豪华高端市场会过的比较滋润,而合资,特别是自主品牌在乃至全国的日子前途相对暗淡。

易车网南区编辑刘谦也正好是一位广州摇号不中最终上了深圳牌的车主,下面我们来看看他经历限牌的辛酸历程:

苦逼的历程:连续56期不中

2012年6月30日,傍晚时分突然传出将从7月1日起限牌的消息,本着不急着用车的心态,让我并没有下定决心在7月1日凌晨前突击买车,之后和老爸一起报名参与了。当时的心态是:慢慢来,两个号一起摇,一年半载内总还是有机会中签吧。谁曾想,这只是梦魇的开始。第一期,中签率为8.59%,之后中签率一路走低,眼瞅着越来越低的中签率,我也从最开始的憧憬、期待,变成了每月固定的叹气、沮丧,最后直至完全的麻木、无感。在麻木前更虐心的是,身边的有好几个同事朋友竟然都中签了,运气极好的不可思议地报名一次即中签,而我只能苦笑接受大家说我没人品的揶揄,且固定每月一次。就这样,直至购车的2014年10月,两个号,整整56期,竟然一无所获。

在拍牌和上外地牌中犹豫,最终选择上

在拍牌两年半的日子里,随着中签希望越来越渺茫,我决定不再一条道走到黑,也开始考虑拍牌或者上个外地牌。最开始冒出的念头是上个外地牌,然后等到摇中后再转入。然而在2013年4月,突然公布了机动车限外草案,如果这个草案实行,外地牌在市区内将会受到极大的限制,因此上外地牌的念头只能暂时打消,并开始考虑起拍牌来。

而随着限外草案的公布,准车主不可避免扎堆跟风拍牌,由此致使拍牌价格一路走高,拍牌均价从公布限外草案的4月的10998元,涨至9月的30802元,一路走高的拍牌价让我不得不犹豫起来。然后意想不到的是,到了2013年10月,市长突然发话,不到非常拥堵是不会限行,而当月拍牌均价也暴跌至16384元,之后车牌竞价如同过山车,高峰时期达到过2.6万,最低时候刚刚过万。面对这样的状况,我拍牌的念头又不那么坚定了。

时间 拍牌均价 节点 
2012年8月 22822元 首次拍牌,无参考
2012年9月 14138元  
2012年10月 11067元  
2012年11月 10779元  
2012年12月 10955元  
2013年1月 10854元  
2013年2月 10573元  
2013年3月 10585元  
2013年4月 10998元 广州公布限外草案
2013年5月 12627元  
2013年6月 15743元  
2013年7月 20631元  
2013年8月 26599元  
2013年9月 30802元  
2013年10月 16384元 市长发话不到非常时期不限行
2013年11月 11813元  
2013年12月 11959元  
2014年1月 12541元  
2014年2月 12777元  
2014年3月 13085元  
2014年4月 14074元  
2014年5月 15391元  
2014年6月 17024元  
2014年7月 18310元  
2014年8月 26599元  
2014年9月 12382元  
2014年10月 16384元  
2014年11月 10779元  

与此同时,随着市领导说不到非常拥堵不限行后(可信度我们只能表示呵呵了),确实有越来越多人开始选择外地牌了,身边的小道消息也基本指向暂时不限行,看着身边越来越多的新牌,我权衡再三,尤其考虑到:即使市区限行,我住在郊区也不受影响,而日常去市区即使不限行我也很少开车。于是乎,最终拍板上了牌。

庆幸上了牌,更忧心或会限行

2014年10月27日,我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车牌,谁曾想,才刚过两个月,也突然限牌了,而且和不同的是,同时发布了限行外地车的政策。刚看到限牌的消息,我第一反映是惊喜,庆幸自己上了牌,然而狂喜过后,尤其在冷静后看到限行令后,更多的是陷入对未来限行的忧虑。

结语:年初市长说不限购不限行,要依靠经济方式治堵的新闻历历在目,年末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宣布限牌限行。有了前车之鉴,暂时不限行的承诺自然不能当真。然后,何时限行、如何限行,这柄达摩克利斯之剑将会始终悬挂外地牌车主头顶,忧虑也始终将挥之不去,能做的,或许只有尽早做好心理准备。

还有,那些还没有在购买车辆的市民,你们未来购买车辆以后去哪里上牌呢?关键是也限行啊。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全文如下:

  为缓解交通严重拥堵,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府治理交通拥堵和交通污染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决议》,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在全市实行小增量调控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小,是指国家机动车类型分类规定所列小型、微型载客
 
  二、自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本市行政区域内小实行增量调控和指标管理。
 
  三、全市小增量指标额度每年暂定为10万个,视道路承载能力、大气环境保护需要等情况适时调整。
 
  四、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小增量指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
 
  五、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配置指标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小指标证明文件。
 
  六、自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单位和个人购置小、小过户、非本市小转入本市的,在办理小注册、转移、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前,应按规定取得本市小指标证明文件。
 
  七、2014年12月29日18时前市公安交警部门已正式受理但未办结的小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变更登记,可继续办理相关手续,无需办理小指标证明文件。
 
  八、市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市公安交警、经贸信息、国税部门,到小销售经营单位(含二手小交易市场),收取截至2014年12月29日18时已经签订的车辆销售合同(含二手车买卖合同)、车辆销售统一发票(含销售统一发票)存单、定金交款凭证及有关台账和车辆销售信息资料的复印件,对销售合同进行备案审查,并于2015年1月9日18时前将审查汇总的合同备案材料及电子文档分别转至市公安交警部门、经贸信息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相关公证机构。
 
  2014年12月29日18时前,单位和个人已经与销售经营单位(含二手小销售经营单位)签订车辆销售合同(含买卖合同)并交付定金,或者签订车辆销售合同(含买卖合同)并取得车辆销售统一发票(含销售统一发票),但市公安交警部门尚未正式受理其小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变更登记的,向本市公证机构公证并取得公证证明后,可直接办理车辆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变更登记,无需办理小指标证明文件。
 
  九、市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市公安交警、经贸信息、国税部门,到各二手小交易市场,对截至2014年12月29日18时的存量二手小进行盘点,逐一将车辆信息进行备案造册,2015年1月9日18时前出具存量二手小登记证明,并将审核登记的存量二手小汇总信息分别转至市公安交警部门、经贸信息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公证机构保存备查。
 
  截至2014年12月29日18时的存量二手小,经盘点登记,并由二手小销售经营单位向本市公证机构公证取得公证证明后,向市交通运输部门直接取得小指标证明文件。
 
  存量二手小进行交易的,新车主须凭二手小销售经营单位按本通告本条第二款规定所取得的小指标证明文件办理转移登记。原车主重新购置小、小过户、非本市小转入本市的,须按规定取得本市小指标证明文件。
 
  十、单位、个人、二手小销售经营单位按照本通告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进行公证的,应当于2015年1月11日18时前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机构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上班)。公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于2015年1月26日18时前出具公证证明,并将公证认定的车辆登记表及电子文档分别转至市公安交警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经贸信息部门保存备查。办理上述公证事项无需缴交公证费用。
 
  市交通运输部门、司法部门、公安交警部门明确上述公证条件、程序、提交材料等事项,并于2014年12月31日18时前向社会公布。
 
  十一、自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全市暂停办理小的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暂停期限不超过25天。符合本通告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办理小的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不受暂停限制。
 
  十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采用虚假手段取得本市小注册,一经发现将撤销注册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三、市政府将于近期制定并颁布实施《市小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
 
  十四、本通告自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实施。
 
  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9日

 为缓解我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城市中心区域的道路拥堵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的规定,现对我市早晚高峰期间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允许行驶的路线和区域进行调整,通告如下:

一、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7:00-9:00,17:30-19:30),需要进出口岸的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可以按照以下路线进出口岸区域:

1、湾口岸: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

2、皇岗口岸: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

3、口岸: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

4、罗湖口岸:布吉路、文锦北路、布心路(泥岗西路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

5、文锦渡口岸:布吉路、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

6、沙头角口岸:盐坝高速、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其他道路,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7:00-9:00,17:30-19:30)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通行。

二、下列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

(三)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三、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

四、违反本通告的机动车,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第一个月内为政策缓冲期,对违反本通告禁行规定的机动车只做警告处理。

五、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自通告生效之日起第一次在本通告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违法行为人可以申请免除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给予警告,免予罚款处罚。

六、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其他车辆的交通管理措施,仍按原规定执行。

七、本通告自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5月30日施行。

特此通告。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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